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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对知识共享利大于弊(孙洪波)

2004-12-27 08:56

知识产权在很多国人的心目中扮演着不太光彩的角色,它是微软打压国内软件厂商的帮凶,高通高挂在众多CDMA手机厂商头上的悬索  思科遏制华为日渐上升势头的工具,飞利浦索尼等欧日厂商对付中国低成本VCD和DVD生产商的武器,众多让国人不爽的案例已经使知识产权原本的形象模糊起来,个人觉得更象是知识霸权了。

因此,在谈论到以知识共享为根本要素的知识管理的时候,人们也就不约而同地对知识产权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做了负面的定义,知识产权是不利于知识共享的,对知识管理没有好处。有了知识产权,我要分享你的知识成果,不仅要交使用费,还要受这呀那的约束,这知识产权显然是在阻碍知识共享。事实是这样吗?并非如此,知识产权对知识共享实际上是利大于弊的。

形成前面的看法,包括知识霸权的印象,我们都是从知识使用者的角度去看问题的,如果考虑一下知识拥有者,你的看法也许会改变。

我用了人家共享的知识,节省了重新发明轮子的费用,但是人家当初发明轮子的时候是花费很多的。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可以随便共享,那恐怕人家就不愿意共享了,凭什么让人家把自己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成果拱手相送呢?人家不共享,那我还得重新花人家花过的那么多费用来重新发明一遍轮子。或者干脆等你新产品上市我再开始copy,但没有保护,还有谁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创新去研究新成果呢?都等着免费共享别人的研究成果就可以了,人类的发展可能就此打住,大家都在等别人的新发明呢。

知识产权可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新知识的发明者通过出售知识使用权获取相应的收益,知识的使用权是可以多次出售的,发明者可以通过向多个使用者收取费用而收回自己的研发成本,而使用者少花点银子就可以得到相应技术,肯定比自己从头再来省的多。从这个角度上看,知识产权是一个双赢策略,既可以有效保护知识共享者的利益,又可以让更多的人以较低成本获得所需要的知识。知识共享一直是国内知识管理的大难题,这里面说不定还有很大原因是来自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呢?共享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的话,只好采取保密措施了。

有的朋友会拿开源软件来质问本人,为什么开源的软件可以免费给大家使用,不需要付费?是的,的确开源软件是不需要我们花钱的,但是我们同样要看到,开源软件也是存在版权,有知识产权问题的,你可以不花任何钱使用开源软件,但是如果你要想卖开源软件挣钱,对不起,到时候一定会有律师找你的,你违反这个圈子的规则了。开源已经形成一个良性的圈子,做开源软件的人追求的不是金钱利益,而是这个圈子对自己的认可,自己的作品被大家使用和称赞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或者只是为了追求完成一件完美作品的那种感觉。开源的圈子里知识产权是得到大家广泛认同的,你可以免费的用,可以免费的改,但是你不能把他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一个剽窃他人作品的人可能会被永远逐出圈子。不信你可以找几个国内的优秀的开源作者问问他们,他们本人是不是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模范?一个不道德的软件作者永远都不会为国内外主流的开源作者圈所接纳。

当然,目前的知识产权也存在着自己的问题,就是无法制约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去谋取暴利,也就是开头提到的知识霸权了。不过凡事两面想想,用知识产权的武器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也并非完全不合理!当知识产权掌握在别人的手中时,我们会说人家在用知识产权牟取暴利;当知识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我们有会怎么说呢?会不会说那些免费使用我们知识产权的人是在盗取我们耗费了大量资金才研究出来的劳动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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