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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管理的集中与协同

2007-12-15 21:02

  母子公司为主体的企业集团中,子(分)公司运营状况对集团公司(母公司)具有重大意义,母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对子(分)公司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区别于企业内部对业务单位的管理,它是在尊重子公司法人地位,完善子公司治理基础上的管理。集中管理和协同运作是实现母子公司总体利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
  集中管理体现了母子公司间的纵向关系。母公司只有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才能较好地控制、监督子公司,有效整合企业资源。集中管理包括两方面:一是信息的集中,要及时、全面掌握子公司的运营状况;二是各种职能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集中。
  协同运作体现了母子公司间的横向协调关系。协同运作是指母子公司间及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以及雇员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协同工作。企业集团通过协同运作整合分散的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发挥资源的最大价值,使公司的整体效益大于各独立组成部分总和的效应。
  集中管理和协同运作体现了处理母子公司间纵横关系的基本准则。集中管理是协同运作的前提,没有权力的集中,就无法实现母子公司间的协同。协同运作是集中管理的重要目标,也是知识管理的成果体现。实现集中管理和协同运作有利于落实全面风险控制。
  有效实施集中管理,实现协同运作,企业集团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晰母公司功能定位。母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战略决策中枢、控制与协调中心,为子公司创造价值提供支持、服务和指导。二是完善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对高级经理人员的选聘和考核制度、完善母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优化母子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优化人力资源、财务部门功能,建立健全战略规划、企业文化、信息工作等部门,强化财务部门审计功能,精简或裁撤不利于价值创造的母公司部门;四是实施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作者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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