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3 16:32
外贸行业研究报告--行业发展概况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概况
1、五十年来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情况
1949年建国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1950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按可比美元计算分别只有11.35亿美元、5.52亿美元和5.83亿美元,到1998年增加到3239.3亿美元、1837.6亿美元和1401.7亿美元,分别增长了285.4倍,332.9倍和240.4倍。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的1972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缓慢;1973年开始超过100亿美元;1991年开始超过1000亿美元;1994年超过2000亿美元;1997年又超过3000亿美元。1953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在世界各国中的排名第17名,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只有1.23%;1978年下降到第32位,比重也相应地下降到0.75%;1997年排名上升为第10名,199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金额在世界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上升到4.98%。
2、出口商品的结构得到提高
1953年中国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1953年,中国初级产品和工业制品在出口中的比重分别为79.4%和20.6%;1998年初级产品的比重下降到11%,而工业制品的比重则上升到89%。1998年出口的工业制品中,技术含量比较高的机械及运输设备的比重占了30.8%,而1957年之前中国基本上没有这类商品的出口。
3、贸易伙伴多元化
建国初期,由于美国等国家对中国的禁运,中国主要的贸易伙伴是当时的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1998年,香港、美国、日本和欧盟成为主要的贸易伙伴。
4、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
建国初期,中国对外贸实行管制,进出口贸易由少数几家国营专业外贸公司垄断经营。这种外贸经营主体单一化的状况,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有所改变。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比重在1980年只占全国出口总值的0.5%,1997年上升到41%,1998年进一步上升到44%。此外,自1992年开展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经营权下放工作以来,自营出口的企业数量已经从1993年的2030家增加到1997年的8000家,其自营出口金额同期也从93.5亿美元增加到384亿美元。而且,1999年中国开始赋予私营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到1999年6月底全国共有142家私企获得这种自营权。
5、加工贸易成为一种主要的出口形式
建国以后的50年代初期,中国的出口以一般贸易为主,几乎没有什么加工贸易出口。1979年,加工贸易出口金额只有2.35亿美元。1998年,加工贸易出口增加到1044.7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450倍,在出口总值中的比重增加到56.9%。
(二)中国外贸体制的演变
1、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外贸体制
1949年到1952年,中国对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实行统一管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统一领导内贸和外贸。当时贸易部领导的外贸司设有中国进口公司,主管对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同时也设立中国进出口公司,主管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其它公司则分管出口和收购业务。这一阶段实行的统一管理手段有:制定统一的保护关税税则和税率;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各种奖出限入措施;以及外汇管理的具体办法。
随着对外贸易业务的发展,迫切需要专业化的分工,以提高进出口贸易的效率。1953年改组了外贸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按经营的商品成立了15个专业进出口公司。全国的对外贸易均由对外贸易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各项进出口业务均由各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现了国有外贸专业公司对外贸的垄断经营。
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所形成的对外贸易体制,在其后的20多年间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状态:对外贸易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统一管理全国对外贸易的行政领导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的对外贸易局受外贸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的双重领导,负责领导、组织和管理本地区的对外贸易工作。进出口业务的具体管理体制是:国营专业外贸公司具体负责分管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各外贸进出口公司根据外贸部下达的出口收购计划,同各出口商品的供货部门或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或合同;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根据下达的出口计划,负责对外成交,签定出口合同;进口业务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下达进口计划,各专业进出口公司负责统一对外洽谈并签定进口合同。
2、1979年至目前年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
1979年到1987年是探索阶段,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改革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下放外贸经营权,开始实行进出口贸易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具体的探索改革措施是:调整领导机构;由外贸部门一家垄断进出口贸易的经营体制转化为多家经营的做法;扩大地方的外贸经营权;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外贸分工;成立全国性的工贸公司,负责专门产品的生产和外销工作。
1988年到1990年是整体推进阶段,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改革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下放外贸经营权,以便真正作到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相互结合。具体的改革措施有:根据商品分级管理分类经营的原则,多渠道经营进出口贸易;推行政企分开的改革;外贸专业公司对工矿产品的出口基本上由收购制改为代理制;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外贸企业实行利改税,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做到责、权、利的统一。
1991年到1993年是攻坚阶段,取消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从建立自负盈亏机制入手,使外贸逐步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代理经营的轨道。具体的改革措施有:推行新一轮的外贸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放开出口商品的管理;深化进口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深化外贸企业改革;加快外贸立法工作。
1994年至目前是继续深化阶段,目前外贸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具体的改革措施有:双重汇率合并成单一汇率;实行结售汇制;减少进出口方面的数量限制;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外贸企业的脱钩;开始按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外贸公司的试点;鼓励外贸经营企业的多元化;加强出口退税,增强出口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