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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研究报告--外资情况

2017-04-09 16:42

旅游行业研究报告--外资情况



(一)概况

中国的旅游业是服务业中最早向国际市场开放的行业,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成为外商投资的重点,投资规模甚至高于对工业项目的投资。80年代初建成的北京建国饭店、广东白天鹅饭店、南京金陵饭店等8家合资饭店就是中国吸引外资最早、规模最大的一批项目。90年代以来,旅游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扩大,1998年底《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的出台,更标志着中国旅游业开放难点的突破。 直至今天,中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程度在服务领域仍是最高的。无论是从市场准入,还是从外商投资所占的比重来看,旅游业吸收外资都处于很高水平。据统计,1999年中国旅游总收入达到4002亿元人民币,旅游外汇收入达141亿美元,居世界第7位,占国家服务贸易创汇总额的50%以上。基于此,中国的旅游业应该说是国内所有行业中与国际标准最为接近、距国际通行法则距离最小的行业之一。因此,其按照服务贸易条款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也最为成熟。自《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国家旅游局先后批准了云南力天旅行社、广州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星晨方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家合资旅行社。

(二)当前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具体任务

1、加快中外合资旅行社的试点步伐。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外经贸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实施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目前,已审批建立了3家中外合资旅行社。在新形势下,旅行社对外开放步子应加快:第一要积极向外国大旅行社做工作,争取有国际知名度高、组织入境客源多的外国旅行社逐步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第二要适当放宽中外合资旅行社的数量限制;第三,中国的大型旅行社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应到国外办合资旅行社。

2、进一步扩大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具体包括增加内地的组团旅行社和港澳的接待社,为在广东工作的四类异地户口人员办理赴港澳游手续提供便利等。但必须积极稳妥,加强管理,防范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和问题,研究制定加强管理、保证港澳游健康有序发展的办法和规章。

3、促进“粤港澳旅游区”的尽快形成。具体包括便利签证的时间可适当延长,香港方面组团的旅行社的范围可适当扩大等。

(三)外资政策

国家现行的政策是允许试点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和在国家级度假区内开办中外合资旅行社,也就是说允许外国旅行社进来,但对其经营范围有所限制。按照WTO有关协议的规定,加入WTO后,中国应开放旅游市场,外国公司可以开办旅行社,外资旅游企业业务范围和地域限制也将逐步取消。外资如能开办独资旅行社,则原有的外国旅行社组团、国内社接团的分工体系将被打破,国内的旅行社业将面临较大挑战,联合重组的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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