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8 09:37
电力行业研究报告--利用外资情况
中国电力工业利用外资始于1979年,世界银行提供贷款建设云南鲁布革水电站,成为中国电力行业利用外资的首例。经过近20年的发展,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方式和渠道逐步多样化,从而弥补了国内电力建设资金的不足和国产发电设备供应能力的缺口。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增强,中国会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国电力工业也将继续贯彻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的方针,与世界投资界、电力界、机械制造业等各界的合作会更加广泛。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电力行业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弥补了国内资金的不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据统计,1998年电力行业引进外资方面全面完成6个大项目的贷款,利用外资协议金额为17.94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2.5%[4]。从1978年至1997年的十年间,中国电力基建投资的10%来自外资[1],利用外资作为电力企业筹资的一种渠道,对推动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在能源领域广泛开展了国际间合作,其中主要包括:与美国能源部合作开展了生物质能开发产业化发展研究和西北地区用光电项目;与英国工贸部合作进行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已进入可研阶段;与日本国际协力财团合作在甘肃和云南两省建立基金,以小额贷款的形式资助农户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
据国家电力公司最新统计数据,1999年,中国电力行业利用外资额达到26.5亿美元[1]。据国际能源署有关资料,中国在九十年代早期就向国外投资商开放了发电市场,电力工业已吸引了众多国际投资商的关注。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有2400万千瓦的发电量是由外国直接投资开发的。在中国电力工业中,外国投资已占总投资的10%。[1]
(二)投资方式
电力工业利用外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如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包括其扩大联合融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和补偿贸易;在中国境外发行电力债券和电力股票等。二是中国电力企业与外商和外国企业合资合作,或者外商独资建设电站,包括火力发电厂、水利发电厂、核电厂、新能源或新技术发电项目、老电厂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现有电厂通过资产重估后,增资扩股与外方投资者合资经营或中外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16]。最终可归纳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类:
1、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中国电力项目近年来发展较快,也是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之一。十几年来,世界各地的投资者、企业家纷纷以各种形式直接投资于中国的电力行业。其投资特点为:
(1)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特许权BOT、境外发行股票或债券、盘活存量等多种多样的投资形式利用外资项目;
(2)投资来源国(地区)主要集中在香港、美国和德国,因此资金来源比较集中在个别地区和国家;
(3)在广东、福建、海南等沿海发达地区的外商投资较多,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较少,因此外商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分布不均。
(4)外商投资项目中水电、火电比例严重失调。其原因主要是水电建设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相对风险较大[16]。
2、外商间接投资
主要包括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贷款等投资形式。在此方面由于开展时间相对较早,所以间接利用外资工作相对稳定、规范,目前仍是中国电力行业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
(三)引资动向
为进一步吸引外资,利用外资,电力工业主管部门对正确引导外资投向做了如下规划:
1、国务院已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规定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类别和项目目录。根据这些规定,电力行业作为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是国家利用外资的重点,可以通过对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资增加投资强度。
2、“九五”至“十五”期间,继续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进一步完成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滚动计划,及时解决贷款项目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水电项目存在的问题。
3、中国一次性能源资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电力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将进一步合理调整布局,加大向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首先是要真正做到把融资成本低、条件优惠的贷款,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转移。同时针对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国家将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内配套资金的贷款力度,增加政策性贷款规模,对水电流域梯级综合滚动开发实行回收再贷。
4、继续坚持利用存量资产吸引外商投资。利用存量资产吸引外商投资建设新项目和技术改造(包括“以大代小”)项目是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弥补中方资本金不足的重要手段。
5、在利用外商投资方面,项目的选择应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原则。要求选择的项目应是已经列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的项目,逐步建立对外商投资电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9],使外资项目在电力行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国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近期中国政府制订了一批加强国际间能源合作的计划,如正在考虑通过长途管道从俄罗斯和中亚进口天然气,并全面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核电、水电等方面的开发合作。
资金已不再是制约电力工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但利用外资仍将是电力工业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电力行业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不同的资本市场发展自己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电力行业利用外资的重点在于把利用外资工作与电源结构调整和加强电网网架结构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发西部工作结合起来;与国家电力公司创国际一流企业的目标结合起来。外资重点投向包括发展大区联网在内的网架建设项目;抽水蓄能和大型水电项目;超临界、大型循环流化床等清洁煤发电项目以及新能源发电项目。[17]
主要参考资料:
[1] 国家电力公司
[2]《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9.1
[3]《中国电业》1998.10
[4]《中国电业》1999.2
[5]《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0.6
[6]《中国电力报》2000.1.9
[7]《中国电力报》2000.4.29
[8]《2000-2005年全国电力市场分析报告》
[9]《中国经济信息》1999.3
[10]《中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11]《电信息》2000.4.15
[12]《中国市场展望》1998
[13]《电力政策研究》1999.1
[14]《电信息》2000.1.15
[15]《中国电业》2000.5
[16]《中国外商投资报告》
[17]《中国电业》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