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 09:24
编者按 2007年1月18日9:30,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做客强国论坛,以“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全文
【田力普】: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来到人民网和大家进行交流互动,就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回答大家的问题。
[余乐]:国外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颇有微词,是不是说明我国在这方面确实做得不到位?
【田力普】:对这个问题,应该客观的对待。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在我国历史上是发展最好的时期,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的法律体系建立和健全,而且和国际规则接轨,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空前提高。我个人认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上,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就是当前。很多朋友自然而然会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最快、最好的时候,国外反而有一些指责、有一些不满、有一些抱怨?而在以前我国知识产权空白的时候,或者刚起步的时候,这样的抱怨很少听到、看到。
我想这里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阶段,知识的创造、运用,并且转化成财富,已经成为这些国家最根本的经济发展要素,必然就要围绕知识的保护,采取各种措施。对内强调知识的创造,强调创新;对外强调对知识财富的保护。无论是知识的创造、激励创新,还是对知识的保护,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所以,它在全球重要的市场,包括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提出知识产权诉求,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给予密切的关注,有它的客观必然性。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近些年来快速发展,中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目前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国外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表现出密切的关注,也是自然的。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强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大力提倡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国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且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江城渔夫]:请问专利电子申请资格的登记权限可否下放到省一级知识产权局?
【田力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电子申请系统,自从2005年3月12号开通以后,一直还处在试运行阶段,系统还一直进行调试和完善。这个系统的设计理念就是让全国各地的申请人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没有设定电子申请的资格登记。当然,通过电子方式申请专利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这方面的详情,大家可以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查询。
[想唱就唱]:请谈谈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到底有何关系?
【田力普】:200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会议提出了我国新时期科技工作的方针,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着力自主创新。关于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关系,去年5月26号,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作了明确的阐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支撑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
一、激励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质是对人类的智慧劳动成果给予法律保护。在当今社会无论是从事发明创造,还是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的创作,或者创意产业和其它智力活动,都需要做大量的投入,它所产生的成果在经济社会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这些智力成果能够转化成社会财富。然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它的保护与有形财产相比更困难一些。这就需要一种有效的法律制度来提供保护,鼓励发明人、设计人、作者能够持续不断地发挥他们的创造才能,让他们能够在法律保护下取得收益,获得回报。
二、促进创新成果的市场化。知识产权制度从本质上讲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承认人类的智慧成果也是商品,可以通过市场实现它的价值。在很多情况下,智力劳动成果转化成市场产品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仅有创作者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社会其他方面的投入。例如,一项发明专利要实施转化成产品,就需要有企业进行大量的投入,对发明加以完善,使其适应市场的需要。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制度,这些实施人、投资者的积极性也会受到挫伤,因为大量的投入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将无法收回,也无法获得回报。
三、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目标。在去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知识产权被纳入发展目标,其中强调要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国人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的数量也是衡量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中央提出要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应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形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目标。
[龙龙龙龙]:请问嘉宾:你认为我国的专利制度,运转效率如何?请对比美国、欧盟、日本、俄罗斯回答
【田力普】:我国专利制度是上世纪80年代建立的,经过短短2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进入了国际先进行列。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57.3万件,同比增长20.3%;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持续不断地投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保持与国际水平基本一致的专利审查周期和专利审批质量。
去年,我国发明专利的平均审查周期在24个月以内,比欧盟和日本的审查周期短,基本和美国持平。
[黄晨灏]:尊敬的田局长,您好:请问,您是如何看待"美国过分夸大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这件事情的呢?谢谢。
【田力普】: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率先完成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国民经济逐渐进入知识经济的发展阶段。美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拥有国和输出国,知识产权的产出不仅包括世界上最重要的专利技术、软件产品和知名品牌,也包括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的影视作品。因此,美国关注世界各国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它的必然选择。中国也不例外,尤其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的制造业大国,自主创新能力在逐步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美国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必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更加关注。在某些方面夸大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的情况是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做好自身的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另一方面也要客观地向全世界宣传我们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效,用合作代替对抗,用对话代替指责,冷静地应对。
[黄晨灏]: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如何在互联网上保护“知识产权”呢?
【田力普】:网络知识产权在我国叫做网络信息传播权。去年5月10日国务院专门颁布了《网络信息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该《条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钟档仁]:田局长,当前我国在关键技术领域和核心技术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仍然偏少、质量偏低。
【田力普】:当前,我国创新主体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这确实是一个现实问题。这也是中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点,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的原因。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增加创新投入;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三是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四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形成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文化,让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儒寇]: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的工作,是对外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多一些,还是对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多一些?
【田力普】:我国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在2000年入世前后均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几年来,我国履行入世承诺,在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法律体系、工作体系和执法体系,对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今后继续努力,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我为峰]:中国的知识产权人才严重不足,田局长对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式有何看法?您认为有哪些地方要改进呢?
【田力普】: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中对人才问题作了专门的强调,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要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这体现了中央领导对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专门人才严重不足状况的高度关注和对加强人才培养的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已经和相关部门密切沟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特别是为加强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大社会急需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启动了“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争取2010年前在全国培养数百名能够胜任国际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高层次人才,数千名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数万名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工作者。
[黄晨灏]:请问,持有外国护照的海外公民能在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吗?
【田力普】:在中国境内有经营场所的境外人士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应当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所证明。
[芙蓉隐士]:田力普同志,你能谈谈我国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实施率非常低的原因吗?
【田力普】:我国专利技术的综合实施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实施不是申请专利的唯一目的,有些专利着眼于形成技术壁垒,有些专利着眼于技术储备,有些专利着眼于防御他人,还有一些专利只是研发过程的中间成果。这些专利都有可能不直接实施,但是,对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战略至关重要。另一方面我国企业拥有的专利实施率较高,体现了企业在专利技术转化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
[宋公明]:请问嘉宾:你对歌厅收版权费有何评论?
【田力普】:歌厅是以歌曲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为主要营业手段的经营场所,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向创作者、表演者支付版权费,是应当的。
[子耳了也]:本人觉得中国知识产权局是在帮美国佬做事,中国有办法把美国佬的东西搞过来,就是有本事.你田局长有本事超过美国?
【田力普】:对授予外国人专利应该有一个正确认识。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对来自世界各国,包括美国在内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对合乎法定条件的授予专利权。这一方面是遵守相关的国际公约,履行承诺的需要,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保护来自国外的知识产权,也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外先进的技术向我国转移和扩散,有利于我国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
[玄铁重剑]:请问嘉宾,中国前一百名富豪,53个都是搞房地产这种零科技含量的行业!!!这样畸形的财富分配和财富流向,科技有可能进步吗? 所有的富豪寡头,不是搞垄断,就是搞官商勾结,几乎没有一个是搞高科技而发大财的。
【田力普】:我希望若干年后,在中国的前100名富豪中能够看到更多的发明家的身影。
[不是我不爱你]:老田,你是如何走上知识产权保护这条道路的?你觉得把此生献给知识产权保护,值吗?
【田力普】:谢谢这位网友向我个人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很愿意回答。我是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当时完全是一个偶然,尽管我对即将从事的专利工作一无所知,但还是在五分钟之内决定从事这项事业。至今27年过去了,我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这项事业值得我奋斗一生。我也希望有更多的青年朋友能够加入到这项事业中来,因为它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够为青年朋友们实现自身价值提供广阔的舞台。
【田力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和各位网友的互动不得不结束,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回答,我希望今后能有机会在其他场合和网友们交流、沟通,回答大家更多的问题。最后,感谢各位朋友的参与,并预祝大家春节愉快,也借此机会向人民网建网十周年表示祝贺,祝人民网越办越好!再见!
嘉宾简介
田力普,1953年10月生,河北省安国人。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理学硕士,研究员。
1981年5月至1998年3月,在原中国专利局工作。历任专利复审委员会副处级、正处级专职复审委员、副主任,专利局电学审查部副部长。其间,在德国马普专利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在欧洲专利局、德国专利局、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等机构从事专利制度学习和研究工作。1998年3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历任专利局自动化部副部长、部长;2001年3月至2005年6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2005年6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