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9 13:41
由于知识资产的无形性、可拷贝性、易传播性,为企业对其实施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目前,企业在管理知识资产中唯一可依靠的法律武器就是知识产权。因此,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选择有效实施办法,尽快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是当前知识管理的重中之重。
据有关知识产权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做得比较好的也仅仅是在对产品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创新申请专利、对软件产品申请版权、对品牌和企业形象申请商标等,还都是停留在防守型保护层面;有意识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实行主动的或进攻性市场扩张的还几乎没有。据说,目前一些专利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国内大企业,虽然他们在专利数量上去了,但质量并不高。在他们所申请的专利中,实用新型较多,而真正能够主导市场、构成垄断的专有技术专利则太少。
而发达国家的企业有极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丰富的使用知产权保护和扩张的经验。在国内企业还在启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到中国跑马“圈知”了。据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的相关领导说: “从1996年以来,在信息领域,我国受理的发明专利90%来自国外,这些国外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在三星、飞利浦等几个大公司。也就是说,在我们主要的技术领域,通讯、广播电视、计算机与自动化领域,当我们的企业正在开拓国际资源,我们正在希望自己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我们在国内的开发已经遇到了障碍。”
从已公布的数据来看,1985~1999年间,我国通信技术发明专利中,国外来华的申请数:在无线传输中占93%;在移动通信中占91%;在传输设备中占89%。国外企业在中国的这种“圈知”行为,意在谋求未来20年内的通信市场优势。如果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业不重视这个严峻的局面,采取有效的知识产权应对举措,未来的路将越走越难。
近年来很多国内企业已经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设置了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岗位,把知识产权管理视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从知识管理的角度,全面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与国内外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政策相结合,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对大多数国内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来说还是个新课题。特别是,企业如何制定适应于企业发展战略的专利战略,涉及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专利、外围专利、专利转让、从属专利、专利引进、专利合作等等很多重要的技术发展政策与策略的大问题。因此,此项工作也是公司技术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公司全面知识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支持和配合。
如果企业实施知识管理不把知识产权管理放在首位,不把提高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作为奋斗目标,那么企业将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实施知识管理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因为,企业没有依法获得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是谈不上对知识和知识资产的占有的。对于一些重要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工业产权的获得,企业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不经过申请和批准,就不会有所谓能产生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