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海域KMPRO

可快速检索,是知识管理的重要指标

2014-11-07 09:49

律师做知识管理,并非仅仅是为了积累知识,更重要的是,在我们需要某方面知识时,我们可以迅速地找到,并加以运用。如果自己整理的知识无法被快速简便地检索到,可以说,你的知识管理是不成功的。

 

那如何才可以让自己的知识被快速检索呢?我的体会是,在所有方法之中,最方便的还是文件名检索。所以,为了方便检索,我们在整理每一份文档时,都需要有严格的文件命名。命名是一个很细节的问题,但却又是个人知识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很多人电脑中明明都有相关资料,但却最终难以被找到,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文档命名很糟糕。比如在命名一份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协议书”或者“合同书”这样的命名缺乏主旨特征,将来很难被检索。如果根据协议的主旨特征将其命名为《**股权转让协议》,或者《**租赁合同》,将来检索起来就容易很多。

 

对于你收集的法律法规、案例、专业文章、合同范本等一切资料,你在命名的时候,都应该考虑将来被检索的可能性。一个重要的规则是,一切命名都应该体现文件的主旨特征。下面简要说说我的文档命名规则,供参考。

 

对于保存的法律法规,我一般遵循这样的命名规则,“颁布单位+法规名称+施行时间”。对于所有的颁布单位,在我的数据库里面都是有统一的简称,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是“最高院”,而不是“最高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简称是“上海高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简称“上海市府”。之所以要在文件名中明确列明生效施行日期,这也是为了将来检索方便,因为一旦法律法规有修改,你马上可以知道自己的版本是哪一个。按照这样的命名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二,名称是这样的:“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4修正(关于解散、清算)”。

 

对于合同文件,我一般遵循这样的命名规则,“客户简称+对方当事人简称+合同主旨+合同修改日期”,比如对于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我的命名是,“恒大-万达-**项目股权转让协议(20150101修改)”。

相关推荐